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1为规范自身的行为,现进一步明确代理工作各环节的要求和代理工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今后将按照下述内容承诺并加强自身检查。
(一)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确认
确认前需带资料:
1.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及代理组组成人员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手册;
2.填写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登记表;
招标代理合同:需填写的部分按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多标段小区工程及综合性大型工程代理范围请按发包方案列出,每次招标的标段、房号(含地下室),面积、层次、建安造价、工程类别等。
代理合同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应填写本次代理招标各标段的房号、面积、或打桩、安装、装饰工程等及预估造价数。代理费用的收取要符合常州市有关规定防止低价恶性竞争。
代理项目标段预估价中若有超过本机构代理资格规定的,原则上不能承担。
需多次开标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下次代理招标时招标代理合同可用复印件。
委托书:委托书中委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工程名称、委托事项应如实填写,委托书有效期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签发日期必须填写。需多次开标的委托书如有效期超过,需要重新填写。
代理组组成及代理事项表:组员必须取得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手册。编制招标公告(含报名条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组织开标、评标人员必须由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组长担任,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人员。
代理组分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并盖代理单位业务章,需多次招标的代理项目组成员分工如有变更必须在第二次委托代理招标时重新填写。
(二)投标人资格确认
项目发包方案:
按要求如实填写;小区工程按规划图要求、综合性大型工程按规划及平立剖面图,按照建设单位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资金筹集情况、常州市标段划分的要求及方便施工管理出发,把图中所有类别工程按施工先后列入发包方案,并将本次发包标段在
招标公告:
1.按项目发包方案将本次招标标段按表要求填写;
2.企业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等级要求必须和招标的工程等级相匹配,如因技术原因需要提高一个等级要求的必须报招标办同意;
3.公告中提到的报名条件必须符合苏建招(20xx)372号文对资格预审必须条件要求;
公告中提到的其它报名条件必须符合苏建招(20xx)372号文对资格预审可选条件要求;
4.公告中确定投标人的方式必须按照苏建招(20xx)372号文要求,对需采用评分排名法确立投标人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当报招标办同意,具体评分排名细则在公告发布前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前提下报招标办审查。
5.公告发布时间、报名的时间、地点、资格预审时间、地点、资格预审时需带资料,必须在公告中给予明确,并符合常州市的规定。
招标投标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表:
1。报名必须有本单位持报名卡的人员(外地单位须持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按要求填写,字迹、联系方式清楚,不允许代报名,更不能由驻常办事处人员集体报名,凡从字迹上看集体报名者一律无效。
投标报名申请书:
2。表中各栏按要求填写,报名者对填写内容负责,有虚假内容按情节给予曝光和处理,必须盖单位法人章为有效申请,凡以项目部、分公司名义报名者一律无效;
投标人资格预审记录表、抽签记录表、评分排名表、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要求如实记录和填写,投标报名单位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负责,代理单位对原件的审核及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条件必须与公告中发布内容一致,资格预审过程投标人资格、抽签过程、记分排名过程需有招标办人员现场监督,记分排名后拟投标人、拟投标项目经理及业绩、荣誉得分需在大厅公示二天,资格预审文件中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原因必须填写清楚,投标人的确定栏内须列出准予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项目经理姓名。资格预审结束后:代理单位应督促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在一楼大厅确认该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投标前期资料按资料目录表顺序整理齐全后交招标办工作人员。
(三)中标人资格确认
招标文件、标前会议答疑纪要、通知:
施工招标文件必须采用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文本,对特殊工程无规定文本,由招标代理单位起草后须经招标办审核。招标的内容范围必须与公告一致。
(一)招标文件中对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要求:
一、编制说明内容:
(1)工程量依据施工图范围进行计算,钢筋数量编制是否翻样应作说明。
(2)项目特征描述依据施工图纸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项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人、材、机消耗量依据《江苏省xx工程计价表》;人、材、机价格依据:人工单价依据xx文件;材料价格依据常州市xx月信息指导价或市场价,如有暂定价,应列一览表;机械费用依据江苏省xx年机械台班单价;水、电、油料是否调整价差应作说明;管理费、利润依据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xx类工程。
(4)措施项目清单:应将施工方案作简要说明(如土方开挖支护、降水等采取的方案);模板、脚手、垂直运输(如商品混凝土是否泵送)、机械进退场等费用计算依据;其他费用应作说明(如临设、赶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计算依据)。
(5)其他项目清单:预留暂定金、总包管理费、配合费、暂定价等内容应作说明。
二、编制清单资格和质量要求
(1)编制清单、标底必须本单位的持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有关清单答疑和拦标价审核会议时,编制人员必须到场解答;
(2)工程量清单应反映拟建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及为完成工程而实施的其他工作,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项目特征描述清楚、数量计算准确,暂计工程量与实际数量基本一致;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确定项目名称及编码、描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分部分项实体名称、计量单位及相应数量应完整并明细清晰;
(4)措施项目清单应准确反映工程特点和所在地环境状况,以及招标要求。标底编制时应根据项目特点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常规的施工方法,充分考虑整个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措施项目费用。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2西安市公安局消防局:
我单位设计的 工程项目由甲方单位正向贵单位申报中,在实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工程中,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 ……此处隐藏5635个字……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13由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的 工程 (项目名称),对本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质量做以下承诺履: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施工规范和经人防设计审核合格的人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人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监理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在使用人防防护、防化产品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人防防护、防化产品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七、人防防护、防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项目总监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实体验收的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14xxxxxx(设计单位名称)作为xxxxxxxx(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20xx年x月x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单位法人代表:xxx
消防自审小组组长:xxx
建施负责人:xx
设施负责人:xxx
电气负责人:xxx
结构负责人:xxx
建设工程单位的承诺书15(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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